近日,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正式上线。该平台可以实时记录农民工进出工地、考勤、工资支付等信息,发生劳资纠纷时,这些信息可作为真凭实据;借助于实名制管理平台,建立工资专户,实行银行代发工资制,防止发生欠薪;还能显示农民工技能水平等信息,相当于为其制作电子简历,有助于流动频繁的农民工找到合适的工作。
在管理层和劳务层“两层分离”的模式下,劳务实名制改革主要涉及总承包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长、班组长和劳务作业人员5个主体的利益。仔细分析可以发现,总承包企业、劳务作业人员是劳务实名制管理制度推行的热情拥护者,而劳务分包企业、施工队长和班组长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往往对实名制管理有抵触情绪。
考虑到这样的现实情况,全国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平台上线后,应当将其与建筑业深化改革的相关举措结合,使其真正惠及行业发展。
一是继续推进劳务用工制度改革,走专业化班组发展道路。“将专业作业企业纳入‘小微企业’管理”是劳务企业长期改革方向,这样有利于减少管理层级,由总包企业直接对承包班组进行发包、实施管理、建立实名制资料。此外,要鼓励建筑企业招用自有工人,建立产业化工人队伍。
二是推进精细化劳务发包计价模式。“平米包干”、“单价包死”是产生劳务纠纷、结算争议的主因,也是施工队长和劳务企业抵制实名制的重要原因。推进精细化劳务发包计价模式,将劳务队伍的利润明晰化,不仅有利于企业精细化管理,也有利于项目的质量安全管理。
当前,建筑业劳务用工模式正在发生怎样的变化、国家推行用工制度改革的意图何在、行业企业应当如何行动,是业内同仁必须认真梳理的重要课题。
小微型化、专业施工作业化
近年来,随着建筑业“淡化企业资质”改革的推进,“取消劳务资质”开始正式试点。但目前,仍有部分企业对此不理解,对改革后建筑业用工和劳务企业发展形势心存疑虑。
在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名誉会长刘哲生看来,“取消劳务资质”、“将专业作业企业纳入‘小微企业’管理”的要求符合劳务企业长期改革方向,值得肯定。同时,也应该看到,取消劳务资质不等于立即取消劳务公司和取消劳务工人。由于建筑业生产需要,与总承包企业长期协作的劳务公司和施工队及施工班组必然要存在一段时期。未来,成功的劳务企业必然要走小微型化、专业施工作业化之路。但要成立小微型施工作业企业、真正调动务工人员内在的积极性,必须建立相应的配套政策,否则很难落实。
趋势
刘哲生认为,在建筑业步入深化改革的新阶段,建筑业劳务用工模式面临新的变化、有着新的特点:
一是提供用工的模式发生改变。随着劳务企业资质逐步退出用工舞台,以劳务企业综合分包为主的传统用工模式也将逐步退出用工舞台,而走向以施工作业企业单纯提供合格劳动力资源为主的新型用工模式。
二是用工主要组织形式和载体发生改变。未来,建筑业用工主要组织形式和载体将由施工作业企业取代。
三是装配式建筑体系的兴起,将促使总承包企业向工业化生产转型,也将促使总承包企业建立自有技工队伍,目前劳务外包工占95%左右的用工格局将被打破,总承包企业自有的施工工人将逐步增加到30%以上。
四是劳务用工承担的责任将大幅度减轻,总承包企业责任将加大。总承包企业将对劳务用工负全责。
五是一部分劳务工人将转变为小微型企业负责人。一大批懂施工作业、懂管理的工人带头人将会成长起来,有利于提高作业人员素质、有利于搞活建筑用工市场。
如何利用有利条件加快转型?
管理层和作业层“两层分离”
刘哲生强调,在转型过程中,施工企业应当遵循建筑施工生产变动大、流动多、用工必须灵活的客观规律,坚持外部用工为主体的原则,不走以自有工人为主体的僵化用工之路。在未来的用工制度改革过渡时期,劳务企业或施工作业企业施工队和班组承担总承包企业施工作业主体任务的地位不会根本改变。
改革分步到位、劳务企业逐步退出
专业作业企业的改革发展要有3~5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专家建议,一方面要积极推动小微型专业作业企业发展,另一方面在国家彻底取消建筑劳务企业之前,建筑企业应坚持以长期合作、市场诚信优良的劳务企业为用工主体。总承包企业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应将优良的劳务企业纳入合格用工资源平台,加大管理力度、加强培训,使其成为施工作业用工主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