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由省发改委、水利厅、住建厅、工信厅等四部门正式印发实施。
《规划》结合我省实际,按照《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文件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坚持生活、生产、生态三水融合,以有限的水资源为陕西经济社会的追赶超越发展提供水安全支撑和保障。
《规划》明确,到2020年全省用水总量控制在112.92亿m3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显著提升。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约20%,15%,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8以上。水资源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节水约束与考核机制逐步优化,水权水价水市场改革取得重要进展。水资源监控能力显著提高,城镇和工业用水、农业灌溉用水计量率分别达到90%、70%以上,用水计量准确度、可靠性显著提升,节水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研发推广一批先进适用节水技术。提高公众对我省水情的认知,加强公众参与水资源节约保护的能力。
《规划》要求,“十三五”期间节水型社会建设一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节水降耗机制。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调整产业结构,建立严格的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制度,加大计划用水管理,加强水资源统一调度。二要激活市场活力,促发节水内生动力。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节水服务产业。推行合同节水、水效领跑者管理。全面推进水价综合改革,实行阶梯水价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稳步推进水权制度改革。三要加强科技创新,鼓励节水产业发展。指导加快研发高耗水行业用水工艺等技术及装备。推动高耗水单位、行业等组建产学研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定期组织开展用水定额评估。四要强化监管考核,规范用水节水行为。加快推进《陕西省节约用水条例》立法进程,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加大节水考核力度;加快全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健全水资源计量体系。五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公众节水意识。充分利用各种公共教育资源和新闻媒体,鼓励和引导公众自觉形成有利于节约用水的生活和生产方式。依法公开水资源信息,健全听证、举报等公众参与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规划》指出,为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健全各级节约用水相关部门协作工作机制,按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完善工作规程,统筹和协调解决节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建立节水绩效考核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的督查及跟踪评估;要建立完善节水财税奖励机制,设立节约用水专项资金,用于节约用水工作,对节水型社会建设过程中的先进典型予以奖励;要建立多元投入机制,保证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建设资金;要建立公开透明的参与机制,保证公众广泛参与各项节水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要加强节水培训,普及节水知识,提升公众参与能力。